201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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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動物污名加身


照片來源: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




去年「狩獵祭」,我同其他青年隨著獵人上山,獵人希望向青年們傳遞狩獵技巧與文化,同時也為準備接下來的「小米收穫祭」中部落共享的祭品,當夜我們捕獲一隻山羌,然牠受了槍傷仍未斷氣,於是將牠帶下山來,一位vuvu見了牠直說是救不活了,一直讓牠忍受痛苦太殘忍,便命年輕人割斷氣管好讓牠儘快結束生命,接著輕撫牠的頭禱告,然後告誡年輕人說要感謝牠奉獻了生命給我們。自此,我明白「殺」有殺的道理。
本月2日的一則新聞引起了動保和原民界的劇烈回響,「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召開記者會,控訴部分原民祭儀活動涉及虐待動物行為,包括抓豬、雞和松鼠的活動。但真正的論戰是始自前一日該單位的粉絲頁上,所發表的論述粗糙、片面的指控原住民於祭儀上虐待上述動物,並附加腳踩山豬的照片做為證明,也沒指出進行上述行為的部落和活動名稱,陳述方式之偏頗有造成網客誤以為原住民族有虐待動物之文化傳統的可能,引起兩方激烈論戰──動保支持者直指任何人都沒有虐待動物的特權,而原民則憤怒單一事件竟渲染至民族印象。
關於狩獵文化的議題,原民與保育團體之間的微妙關係早已不是新聞,當保育思維盛行於台灣設並成為主流價值時,原民的狩獵文化也背負了污名,與土地共同千年的原住民族瞬間成為生態殺手,被指控為森林濫砍和保育類動物絕跡的原兇,原民社群存有與自然平衡共存的一套文化模式,在「生態帝國主義」的霸權思維下,猶如從不存在。
如今動物研究會的指控宛如「狩獵污名」的翻版,動保價值觀幾乎無人反對,當它成為道德武器逕行貫徹正義時,也毫不手軟的襲向原住民族──除了動保價值,其餘不值一提。縱使支持者直呼無關族群,然而這卻與許多媒體複製族群印象的做法如出一轍。
果然,縱使該單位負責人於記者會修正了粉絲頁上的控訴,轉而強調不反對原民狩獵文化,不過部分媒體仍以類似「虐殺動物、祭典原味盡失」為題,部分支持者亦於粉絲頁上斷章取義的指責原民祭儀上的種種行為,這反映了發文者的不專業以及主流社會對原民文化的無知。
欠缺考量的貼文已造成傷害,長期背負諸多負面印象的原住民族相當容易沾黏污名,「懶惰、嗜酒、衛生習慣不佳、販賣子女做雛妓」,如今加上「虐待動物」一罪,集體偏見具有奇妙的沾黏能力,易於將全體成員都冠上負面印象,我不只一次聽聞人們指稱原住民對子女缺乏情感,並舉出將子女販賣做為雛妓以獲得報酬的事例為證,好奇的是卻沒人反推出「漢族都是人口販子」的結論。多位動保人士似乎不解為何此篇發言引起原民之怒,原因或許在於他們並不能體會集體偏見之苦。
「保護動物」已是主流價值,相信原民亦不反對,但是怎樣的行為才叫「虐待」?在不同文化脈絡下有極大的認知差異,以腳踩山豬為證的照片來說,動保支持者幾乎一見此種行為便破口大罵,認為這是羞辱的舉動;不過在曾參與宰殺獵物的人們眼中,腳踩山豬不僅是壓制牠以幫助刀鋒對準要害,減少死亡的痛楚,也是為了保護自己不被強悍的山豬咬傷,因此不是虐待,而是必要動作。這個對峙點的有趣之處在於不同文化脈絡的人們對於「山豬」的想像:是可愛大眼的山豬娃娃?抑或是兇悍又聰明的山林猛獸?又是什麼塑造了山豬想像?這些恐怕也決定了人們對於該動作的解讀。
的確,動物研究會提出的批判對原住民族來說是個省思祭儀與公辦活動差異的契機,也是控訴政府剝奪山林以致原民改採抓豬活動來象徵勇士精神(當然還是不同於傳統祭儀與文化價值)的著力點。不過我仍對於部分動保人士在抽離原民文化的情況下,僅由片面的圖文說明,揮動成為霸權的武器抨擊原住民族的做法感到遺憾。而當我想起vuvu的話,也更堅信在山林裡手持刀槍獵捕山獸的部落居民,會比城市中手掏80元即可大啖雞腿飯卻從沒親手宰殺雞隻的人們,更懂得尊重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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